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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第12章:第一次被要求吞精
屁股上的鞭痕在第四天开始褪色。
从深红变成暗粉,再从暗粉变成浅褐,最后缩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淡黄色印记,像是被稀释过的茶渍不小心泼在了皮肤上。我每天洗完澡之后会站在浴室那面半身镜前面,扭着腰从肩膀往后看,数那些印记还剩几道。第四天的时候,右臀上最重的那道已经淡到几乎看不见了。左臀侧下方那道比较宽的还留着一点浅褐色的边缘,摸上去光滑的,不疼了,但指腹按下去的时候还会在皮下隐约感觉到一层极薄的硬结——是毛细血管破裂之后正在被身体吸收的残留。
我用手指轻轻按着那块淡褐色的印记,在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脸。镜子里的人表情很平静。不是那种强装出来的平静,是一种已经接受了某件事情的、不需要再跟自己较劲的平静。
被打也能换钱。
这五个字在周三晚上被我归档进脑子里的“可出售项目清单”之后,就没有再翻出来重新审视过。它们安静地待在那个清单的最底部,和“录像”、“后庭手指”、“情趣内衣”这些条目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起,像一个标好了价码的超市货架。每一次新增一个条目,货架就往下多排一层。到现在,这个货架已经从“正规项目”那一层一路排到了“疼痛项目”这一层。中间的每一层都标着不同的数字——两千、五千、八千、两万、三万、五万、六万。数字越来越大的同时,条目也越来越离谱。
但“离谱”这种东西,也是有耐受度的。第一次隔着衣服被摸胸的时候,我觉得离谱。第一次口交的时候,我觉得离谱到天边去了。第一次被内射、被录像、被皮鞭抽——每一次都觉得“这已经到头了”,然后下一次又往前推了一步。推到后来,“离谱”这个词本身已经失去了参照系。没有参照系,就只剩数字。而数字永远是具体的、可比较的、可换算的。
六万比三万好。三万比两万好。只要数字往上走,条目本身是什么——好像已经不太重要了。
周五晚上,我给我妈转了一万块。附言写的是“妈,去复查,别拖着”。她秒回了三个字:“太贵了。”
我盯着“太贵了”这三个字看了好一会儿。然后打了四个字发过去:“钱我有。”
发完之后我把手机翻过来扣在床上。天花板上的裂缝在黑暗里只剩下一个模糊的轮廓。我想起三个月前第一次给妈妈转两千块房租的时候,那两千块是从陈总第一次给的小费里抽出来的。那时候转完账我攥着剩下的几张钞票,手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