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事,让陆旻先回去了。 小熊维尼这种牌子,自己原来……是根本看不上的。那似乎还是很久远的记忆,自己穿的都是国际名牌,出行都是打车。 直到……爸爸创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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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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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清歌是和陆旻一起出来逛街的。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,陆旻答应了自己买一套小熊维尼的裙子。买完裙子,徐清歌就借有事,让陆旻先回去了。

小熊维尼这种牌子,自己原来……是根本看不上的。那似乎还是很久远的记忆,自己穿的都是国际名牌,出行都是打车。

直到……爸爸创业产。直到……爸爸签下一债。

直到……爸爸最大的一张借条,不知道怎么流转到了范豪他们家。

说起来,范豪的大伯,是H市的公安局长。而范豪的爸爸,却是做着偏黑道的小微和高利贷,乃至催收生意。

说起来,她还记得全家被赶出公寓,只能挤在快捷酒店的窘境。

说起来,她还记得自己在回快捷酒店的小路上,被范豪拖走强,然后范豪得意洋洋地告诉她,如果不报警的话,自己全家就可以搬回去住。

说起来,她现在都觉得自己的选择没有错。

,是什么呢?有什么用呢?

嘛,迟早是要被的。自己在被范豪强的那一刻,就已经是个灵魂碎,指定被看不起的鞋了。报警,又能得到什么呢?

还不如不报警。自己乖乖地侍奉范豪,他就不会拿爸爸那张几百万的欠条催债,自己和爸妈就能在从小长大的公寓里,假装体面的生活。

全家都变成生活的隶?还是自己一个,变成某个男隶?想也不用想,是后者吧。

,是什么呢?有什么用呢?反正自己这样的,是不配得到的吧。

……直到她遇到了陆旻。陆旻似乎是来自于自己原来那个世界的男孩子。单纯,简单,懵懵懂懂。

自己原来只是把他当长期饭票的,或者说机,毕竟,范豪对待自己,还不如,是从来不给钱的。自己既然已经堕落至此,找个男孩,牵牵手,接接吻,就可以骗到一些礼物,又算得了什么呢?

但是陆旻真的是蛮喜欢自己,喜欢黏着自己,一点点小小的甜,都可以让他开心很久。

这就是的滋味吗?说起来,徐清歌没有喜欢过谁。在有初恋以前,就被范豪成了。那么,陆旻是自己的初恋?自己……喜欢他吗?

还有范豪。这么久下来,自己……难道不期待被范豪的玩弄吗?

尤其是上次,在和范豪吃饭时,被陆旻发现。事后,范豪把自己带到海底捞的男厕里了很久。那次……是真的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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