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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股热流涌上心头,我的脸也变得滚烫。
鸣桥同学是我的女朋友,是我的恋人,这让我非常开心。
干得好啊,失忆前的我。你太棒了。
我突然想到,打开手机里的照片文件夹。
然后,我看到在“回忆”之外的另一个文件夹里,有我和鸣桥同学一起拍的照片,应该是约会时拍的。
在公园,在街上,在卡拉。
我和鸣桥同学都笑得很开心。
甚至让人觉得,既然这么幸福,为什么还要隐瞒大家呢。
是为了避免嫉妒和眼红吗?
不对,就算再怎么受欢迎,她也不是偶像,没必要做到那种程度。
难道我们是兄妹!
这也不可能,如果是兄妹的话,应该会住在一起吧。
……算了。和鸣桥同学交往的过程中,应该会慢慢想起来吧!
交往。
交往啊。
女朋友。恋人。
咕呼呼呼呼呼……!
我一边发出连自己都觉得恶心的笑声,一边盖上了毛毯。
虽然还有点头痛,也确实有点热,但喜悦的心情更胜一筹,我就这样一直躺在毛毯里滚来滚去。
想想还真有点恶心。
——第二天早上,朝阳耀眼的清晨。
我被设定得比自己想象中还要早的手机闹钟叫醒。
不管怎么想,时间都还很充裕,但失忆前的我为什么要设定在这个时间呢?
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,鸣桥同学发来了n的信息。
鸣桥『早上好,男朋友!你记得每天的例行公事吗?』
每天的例行公事。
我一头雾水,老实地回复了“不记得了”。
鸣桥『啊哈哈,我想也是。那就换好衣服在公园集合吧!』
公园。
是说附近的公园吗?我问了一下,她确实是在那里。
既然鸣桥同学,我的女朋友叫我过去,那我哪里都得去。我洗了把脸让自己清醒过来,然后立刻换好衣服出门。
出门的时候,母亲对我说“你想起每天散步的习惯了啊!”。看来失忆前的我,每天都会出门和鸣桥同学见面。
我来到公园,穿着运动服的鸣桥同学已经在等我了。
她一只手牵着绳子,带着一只柴犬小狗。
啊,来了来